房東別哭 收不到租趕不人SOP報你知

出版時間:2018/11/25 09:00
包租公與包租婆是個讓人聽到很羨慕的身分,但高報酬伴隨著高風險,租客沒慎選有些房東不僅收不到租、還請不走人讓房東欲哭無淚,如果不幸遇到壞房客,可端看房東是想收錢、還是將房子收回,不同目的有著不同處理方式。

中信房屋法務專員鍾運凱表示,最常見的糾紛是房客不按時繳交租金,依照今年6月上路的《租賃專法》,房東於租客欠租達2個月後,寄發存證信函並且催告,若僅是想要將租金要回,且事實非常明確,就無須進入訴訟程序,能夠直接向法院聲請「支付命令」,強制執行債務人必須給付債權人的欠款清償。

倘若房東不想繼續將房屋出租,想拿回房屋所有權,鍾運凱建議可以先端看租約剩下多久,再做下一步打算,倘若租約剩下半年內,他都不建議提起訴訟,原因在於訴訟至少耗時三個月,加上訴訟金額支出龐大,不如等到租約到期,再依公證法強制執行請求返還房屋,或是先到公所申請調解。

但若租約還有一段時間,想要解除契約關係,就要先看當初雙方簽定的契約內容是否有『契約終止』規定,如果有的話,就可以依相關約定提出終止租約,但通常需支付解約金。

如果沒有相關規定,房東只能進行民事訴訟,首先在達2個月欠租事實確立後寄發存證信函並催告無效,房東此時要請租客搬家,還要必須符合「提前1個月通知」規定,等於必須要經歷過三個月,期間蒐集證據後才得以進行訴訟,後再由法官判定是否房屋歸還。

租屋市場不是只有惡房東,奧房客也不少,不時傳出有租客將房子破壞殆盡、遺留一堆垃圾等案例;但不論是房東或是租客都不想落入訴訟階段,讓彼此難看;要避免這種糾紛,房東也要留心觀察租客,可以從年齡、職業、租房動機等來評估是否有正常經濟收入,避免後續權益受損。(陳筱惠/台中報導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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住宅契約公證,能在租約到期承租方不願返還房子時,強制執行執行。資料照片
住宅契約公證,能在租約到期承租方不願返還房子時,強制執行執行。資料照片

但若租約還有一段時間,想要解除契約關係,就要先看當初雙方簽定的契約內容是否有『契約終止』規定,如果有的話,就可以依相關約定提出終止租約,但通常需支付解約金。資料照片
但若租約還有一段時間,想要解除契約關係,就要先看當初雙方簽定的契約內容是否有『契約終止』規定,如果有的話,就可以依相關約定提出終止租約,但通常需支付解約金。資料照片

達2個月欠租事實確立房東寄發存證信函並催告無效,並必須符合解約需「提前1個月通知」規定,經歷過三個月,期間蒐集證據後才得以進行訴訟,後再由法官判定是否房屋歸還。資料照片
達2個月欠租事實確立房東寄發存證信函並催告無效,並必須符合解約需「提前1個月通知」規定,經歷過三個月,期間蒐集證據後才得以進行訴訟,後再由法官判定是否房屋歸還。資料照片

租屋市場不是只有惡房東,奧房客也不少,房東也要留心觀察租客,從年齡、職業、租房動機等來評估是否有正常經濟收入或工作,避免後續權益受損。資料照片
租屋市場不是只有惡房東,奧房客也不少,房東也要留心觀察租客,從年齡、職業、租房動機等來評估是否有正常經濟收入或工作,避免後續權益受損。資料照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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